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也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冠肺炎的危害,保障我院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教学及生活秩序,根据《陕西高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教明电〔2020〕1号)《关于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制度的通知》(陕教疫控组发[2020]1号),2021年10月22日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的全省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西北大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在学院党政班子领导下,以“群防群治、以防为主”为原则,以“控制疫情蔓延、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夯实主体责任、强化防控措施、细化处置流程,力争在学院范围内杜绝新冠肺炎感染的发生,全力以赴确保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院稳定。
二、 组织领导
(一)成立西北大学萨兰托文化遗产与艺术学院(简称澳门新葡萄老版本8883)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全面统筹下,组织、指挥我院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伟、温 睿
副组长:刘 园、王国栋、杨 璐、王江鹏
成 员:综合办、学生办、教务办全体工作人员
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协调组、师生开学返校工作组、宣传教育组、教学工作组、隔离观察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等七个工作组。
三、细化分工
(一)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1. 疫情防控工作协调组
负责人:李 伟、温 睿
成 员:王国栋、刘 园、综合办、学工办、教务办
主要职责:负责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适时向学校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提出建议,并汇总院内相关信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日报等;负责审批日常以及寒暑假因特殊原因离开居住地赴省外的教工申请。
2. 师生开学返校工作组
负责人:刘 园、王国栋
成 员:学工办、综合办、教务办
主要职责:做好新期开学前任课老师涉疫信息的摸排工作以及我院专任教职工的健康监测。建立学生健康台账,掌握学生返校前14天和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准确填报师生员工及相关人员信息,根据排查结果和学校防控条件,精准安排错峰返校。
3. 宣传教育组
负责人:刘 园
成 员:学工办、综合办
主要职责:充分利用好信息化手段,通过学院网页、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渠道面向师生尤其是在校学生开展疫情宣传和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加强对防控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的宣传与培训,积极做好舆论引导。
4. 教学工作组
负责人:杨 璐、王江鹏
成 员:教务办、综合办
主要职责: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教学管理工作;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必要时做好课堂教学应急预案及在线教学的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利用思政课堂,做好学生思想引领工作。
5. 隔离观察组
负责人:刘园、王国栋
成 员:学工办、综合办、教务办
主要职责:根据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监督落实从境外及境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师生的隔离工作,加强与隔离师生的联系,重点关注师生在隔离期间的心理情况和核酸检测情况,并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凡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返校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有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电话(长安校区也可拨打029-85654035),由急救车辆上门接诊,不要自行前往;其他返校人员如出现咳嗽发热症状,做好防护,自行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6. 后勤保障工作组
负责人:王国栋
成 员:综合办、学工办、教务办
主要职责:做好师生相关疫情防控防护用品及消毒药品和器械的采购和储备的采购储备;落实学院公共区域的清扫和消毒。
7. 监督检查工作组
负责领导:李 伟 温 睿
成 员:刘 园、王国栋
主要职责:检查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督促负责人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将有关问题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不作为或工作存在重大失误的集体或个人,学院监督检查工作组可向学校疫情防控监察检查工作组反映。
四、工作举措
(一)关注疫情变化。师生所在区域如发生疫情,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配合做好出行情况、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情况、与重点区域人员接触情况、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情况等报告工作,不得瞒报、谎报、漏报。对未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师生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确保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学生原则上非必要不出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外出的,应严格按程序履行学院请假审批手续,须经学院党支部(直属)副书记签字后方可出校,学生请假离校,原则不得出市,并及时向辅导员报备活动轨迹。校园出现疫情,要及时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的要求,配合做好班级停课、隔离管理、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提高防范意识。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入宣传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举措,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工作,及时回应师生关切,主动做好释疑解惑工作,进一步提高学院师生的防疫意识。应确保每天对学院教室、办公用地等场所和公共区域定期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杀。学院学生办应组织辅导员及学生干部每周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督促学生保持宿舍卫生,整治卫生死角,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遵守处置流程。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防护措施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出现上述症状后,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好新冠肺炎症状主动监测,及时上报,及时转诊。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环境消毒等工作。
(四)启动应急机制。如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院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上报属地防控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师生员工病愈后,返校时要对其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五、工作要求
1.学院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节假日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不离开西安,确保有突发事件时,保证及时到场处理。值班人员按照要求到岗值班。
2.常规性信息报送相关工作由综合办按要求进行上报。
3.“晨午检”健康打卡制度保持不变。所有教职工及学生务必坚持每日晨午检打卡。
4.寒暑假到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5.疫情期间教职员工非必要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赴省外的,须按程序报批。
6.对在疫情防控中,因个人瞒报、漏报个人信息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影响的,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要求严肃处理。
西北大学萨兰托文化遗产与艺术学院
2021年10月26日